今年3月,国家药监局启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随后,31个省级药监局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月23日,国家药监局在山东济南召开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会议(以下简称推进会议),总结前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


中国医药报通过梳理发现,推进会议下达新任务以来,这12个省份又有新动作。


山西

山西省药监局督导组赴全省各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导,要求各市县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限期整改,狠抓管理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的反面典型,采取严厉措施严肃处理。


宁夏

7月,为深入推进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器械风险会商机制(试行)》相关要求,召开了全区第二季度医疗器械监管风险会商会议。会议重点就一次性使用植(介)入类医疗器械、大型医用设备、防疫用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医疗器械注册和现场检查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会商。与会人员就在监督检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对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讨论,科学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监管对策并提出具体的风险防控方案等。


安徽

7月19日,安徽省药监局组织召开第二季度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研判暨防疫器械风险会商会。会议传达了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会和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徽省药监局有关处室、各分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分别通报了第一季度医疗器械风险治理和第二季度风险排查情况,重点会商了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情况,研判了全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形势,提出了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


安徽省药监局针对部分应急审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提出延续注册,注册证已陆续到期,但仍可能存在生产和出口行为的风险隐患,制作“致未延续注册企业的公开信”,提醒企业加强风险控制。将近期施行的医疗器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了统计汇总,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医疗器械标准的提示函》,要求各相关生产企业提升标准管理意识,积极开展引用标准自查,及时修订产品技术要求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确保出厂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充分发挥典型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在示范企业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举办全省首次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现场培训班,从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履行管理者代表职责等方面开展培训,并组织对企业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进行现场观摩。


西藏

西藏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召开全区医疗器械风险会商专题会,对目前医疗器械风险隐患监管形势进行专题交流,并对防范化解医疗器械风险隐患工作进行了部署。


福建

7月,为强化医疗器械风险管理,福建省药监局连日来积极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自5月份以来,共排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网络销售企业10609家次,排查风险隐患共计956个。


山东

山东省药监局以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印发制订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十二不准”》,明确了医疗器械经营不准逾越的十二条底线。实行“盲抽盲检”和“暗访暗查”,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优先采用“盲抽盲检”方式,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减少人为干扰。实施风险“熔断”机制,对监督检查问题严重、抽检不合格批次多、风险监测隐患多、不良事件信号集中等企业,督促企业主动停产整改。


湖北

湖北省药监局组织内部风险隐患排查,湖北省药监局机关各处室、湖北省药监局各分局和相关直属单位结合自身职责任务,从职责分工、监管能力、监管落实、服务企业、履职尽责等方面以及监管服务对象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和分析研判,并提出预防和改进风险的具体措施办法,形成风险隐患排查报告报送至湖北省药监局办公室。


甘肃

7月,甘肃省药监局组织召开第二季度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会商会议。会上,天水、平凉、庆阳、陇南市场监管局围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风险隐患处置、专项监管计划实施、医疗器械案件查处和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监管等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甘肃省药监局相关处室从行政许可、审评审批、监督检查、稽查办案、抽查检验、不良事件监测等方面进行了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梳理,并就做好下一步监管工作进行讨论。


浙江

浙江省药监局全面完成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排查工作,对省内在产3家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此外,浙江省药监局组织对杭州众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负责人和管理者代表进行约谈,指导企业和技术支撑单位(军科院微生物所)排查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并责成企业停产整改,针对企业整改后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仍存在关键项目不合格,要求继续停产整改。探索建立跨省域委托生产联合监管制度,绍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河南省许昌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组建三地市场监管局参加的医疗器械跨区域监管联盟,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


上海

7月5日,上海市药监局组织召开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会。会议通报了全国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会的相关会议精神;听取了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及下一步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规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医美相关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


天津

6月30日—7月2日,天津市药监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先后到博奥赛斯(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5个第三类附条件审批产品的工作完成情况和风险隐患排查消除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辽宁

7月,辽宁省药监局按照全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有计划性地对辖区内的附条件审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了针对性风险隐患排查。该局聚焦附条件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实施集中风险排查。按照国家药监局提供的产品和企业清单,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4家企业的药物洗脱球囊导管、功能性宫内节育器和记忆型宫内节育器等5个品种进行现场检查。截至目前,已完成46家企业81个产品的风险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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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