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有关审批流程,国家卫生健康委对21个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的58所医院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审核。经审核,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等20所医院符合条件。
附:认定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的20所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心脏移植、肺脏移植执业资格;
山西白求恩医院 肾脏移植、肺脏移植、胰腺移植执业资格;
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 心脏移植执业资格;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肾脏移植、心脏移植、肺脏移植执业资格;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肾脏移植、心脏移植执业资格;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肝脏移植执业资格;
无锡市人民医院 肝脏移植、肾脏移植执业资格;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肾脏移植执业资格;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肾脏移植执业资格;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肝脏移植、肾脏移植执业资格;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心脏移植执业资格;
江西省人民医院 心脏移植、肺脏移植执业资格;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心脏移植、肺脏移植执业资格;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心脏移植、肺脏移植执业资格;
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 心脏移植执业资格;
湖南省儿童医院 肝脏移植、肾脏移植执业资格;
海南省人民医院 肝脏移植、肾脏移植执业资格;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肝脏移植、肾脏移植执业资格;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心脏移植执业资格;
贵州省人民医院 肾脏移植执业资格。
来源:看医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