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的要求,促进签约服务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01着力提高签约服务质量
各地要始终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放在首位,根据基层服务能力和签约服务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合理确定年度工作目标,避免“一刀切”,力戒层层加码、形式主义和超越实际的指标要求,重点在签约服务的协议履行、政策激励、交流互动、宣传引导等方面提质增效,2019年省级层面对签约率仍然不作硬性要求。各地要按照《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18〕35号)、《河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操作规范手册(试行版)》(豫医改办〔2018〕1号)要求,细化、实化签约服务相关技术规范、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等制度。要持续强化履约意识,认真落实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对服务期满后需续约或更换家庭医生团队的,应当签字确认或重新办理相应手续,增强居民对签约服务的信任度。
02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各地要结合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着力解决群众医疗服务痛点和难点问题,努力满足签约居民的健康服务需求。要实施好中央补助地方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优先选派家庭医生团队全科医生骨干、护士、乡村医生参加线下培训,重点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诊疗能力,按时保质完成线下、线上培训任务;借助国家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平台,鼓励支持基层医务人员参加线上培训。要结合《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0号)要求,提升基层护理人员上门服务能力,围绕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安宁疗护等上门服务项目开展相关培训,不断提高签约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满意度。要加快推进家庭医生工作室和健康驿站(小屋)标准化建设,以家庭医生工作室为载体,以团队服务为基础,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强化医防融合,将健康档案管理、慢病随访、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与临床诊疗服务无缝衔接,“一站式”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一次性满足签约患者健康服务需求,提升服务效率。要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全科诊室,全部增设“全科医疗”诊疗科目,转岗培训合格人员全部加注全科医学专业。
03着力改善签约居民感受
各地要不断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优先发展居民需求量大、获得感强的服务项目,提高签约服务对居民的吸引力。家庭医生团队要密切与签约居民的联系,通过门诊治疗、随访、健康咨询、信息推送等多种方式,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服务需求提供精准健康服务,当好签约居民的健康参谋。要大力推广长期处方服务,在安全、合理、有效的前提下,为患有慢性病的签约居民开具4—8周的长期处方,减少其往返医疗机构的次数。县级公立医院要组建县级专科服务团队,指定专门科室,为签约团队提供技术支持,为签约居民开通绿色通道,原则上二级公立医院、医共体和医联体牵头医院要为基层家庭医生团队开放不低于40%的门诊号源,并在住院床位、检查检验等方面为签约居民提供便利,使签约团队拥有更多资源,更好服务签约居民,增强签约居民对签约团队的依从性和信任度。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争取医保部门支持,针对不同人群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设计多层次、多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对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残疾人、终末期患者等确有需求的人群,在科学评估、合理分级的前提下,探索提供上门服务,将签约服务从机构延伸至社区和家庭。
04着力完善签约服务激励机制
各地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推动落实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7号)和《河南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豫政办〔2018〕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签约服务保障政策和激励机制。在明确基础性签约服务包内容的基础上,协调医保、财政等部门提高门诊统筹基金计入比例,合理确定服务包收费标准,明确医保基金、基本公卫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标准,同时建立可考核的评价指标体系,真正发挥基层机构作为医保控费“守门人”作用,引导签约居民主动利用签约服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要统筹平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的平均收入水平。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原则上应当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家庭医生团队,并根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考核结果进行合理分配,提高签约医生主动履约、上级医师参与服务的积极性。
05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
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各地要按照健康扶贫工程和《河南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总体要求,全面做好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工作,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签尽签。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应签尽签”的内涵,对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经医保部门鉴定为门诊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患者,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纳入“应签”范围。要做实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等额对调式”支援帮扶,发挥县级医院下派医师的传帮带作用,下派医师要主动加入并指导家庭医生团队,协助制定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方案,对确需转诊的患者及时予以转诊或提供就医路径指导。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慢病管理培训,着力提升乡村医生对主要慢性病的健康管理能力。
要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国卫办基层函〔2018〕562号)和我省有关要求,依据签约贫困人口健康状况,实施贫困慢病签约患者分类管理,做到重履约、重质量、重服务感受度。对患有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疾病的贫困人口,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要求进行重点管理,做好随访评估、健康管理、适时转诊等工作。对患有脑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6类慢性病的贫困人口,由基层医务人员根据《贫困地区主要慢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国卫办基层函〔2019〕276号)核心信息,结合贫困人口文化水平、接受能力,为其做好讲解,提供健康指导,并每年安排一次随访。对患有其他慢性病的贫困人口由各地结合实际提供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
06广泛开展“世界家庭医生日”主题宣传活动
2019年5月19日是第9个“世界家庭医生日”。各地要在5月19日前后以“携手家庭医生,共筑健康生活”为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支持签约服务、关注家庭医生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行业组织作用,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实际采取主题活动、现场签约、义诊咨询、健康科普等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并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报道。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医务人员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宣传活动。活动过程中,要客观准确宣传现阶段签约服务的政策内涵,合理引导居民预期,避免“签约服务等于上门服务、免费服务”的错误导向,增强签约居民“最好的医生是自己,我的健康我管理”的理性认识,强化签约居民第一时间问诊求助家庭医生的就医理念。要注意发现宣传亮点,及时收集活动资料,总结形成有益经验。各省辖市、直管县(市)要于2019年6月15日前将有关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典型事例等报送我委基层卫生处。
07大力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
各地要结合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运用互联网、手机APP等,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签约、健康咨询、预约就诊、健康管理、慢病随访、报告查询等服务。通过短信、微信等渠道,每季度至少为签约居民推送1条个性化健康教育信息,增加签约居民的感受度。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整合,推进医联(共)体内签约居民健康数据共建共享。推进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数量、服务质量、签约居民满意度等信息,作为对家庭医生团队进行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逐步实现签约服务管理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填报数据、层层报材料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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