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科室创收来挣工资已经成为业内的潜规则?

  近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印发《云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提出,严禁直接或变相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任务,使医务人员的收入真正体现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实现优绩优酬。

  多部门连续多年发文强调:“严禁直接或变相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任务”,类似的话,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省级层面,已连续多年强调。

  去年10月份,福建省卫健委、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印发《福建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强调,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据《四川日报》,该省2018年3月印发的《四川省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也提到了严禁公立医院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

  据《广州日报》,早在2006年,广州省就下发了通知:严禁医院下达创收指标。

  在国家层面上,去年8月31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也提到,严禁下达创收指标,医护薪酬与科室收入不得直接挂钩。

  ……

  可以说,这项要求是旧话重提、再次强调。

  有医生网友表示,院方给科室下达经济指标,医生要靠科室创收来挣工资、奖金,已经成为业内的潜规则。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中心主任蔡江南认为,在90%的医院仍依靠自己创收的环境下,要求医院履行公立医院职能,只能是自欺欺人。从现状看,更稳妥的办法是在保留公有制前提下,进行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的改革,将人财物经营管理权下放给医院本身,同时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让医院享有充分的用人权和收入分配权。公立医院改革的出路和途径在于实现医疗资源的社会化。《光明日报》发文指出,医院在“建设靠国家,吃饭靠自己”的政策鼓励下,将医生的收入和使用药品收入挂钩,不断刺激医务人员多用药,用贵药,依靠药品收入支撑医院运行的机制逐步形成······


—END—

注:本文转载自丁香园,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