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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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是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核心理念

在患者就诊时,对患者实施明确、连续的全流程诊疗管理,覆盖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的行为,并在患者医疗记录上可追溯。首诊负责制明确了医疗活动的责任主体。


如何界定首诊医师

患者从进院就诊,可能涉及门、急诊阶段和/或住院阶段。

● 门、急诊阶段一般由门、急诊出诊医师负责。

● 住院阶段由所在科室的主管医师负责。

● 当患者接受各种诊疗措施时,由每一个诊疗手段的实施者对这个诊疗阶段承担首诊职责,该实施者包括所有医务人员,不限于医师。


具体而言,首诊医师包括如下几类:


01

患者完成门急诊挂号并到达诊室后,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位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


02

急危重症需抢救的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即为首诊医师,不受其是否挂号,挂号与医师、科室或专科不符的限制。


03

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主持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开。


首诊医师的职责


01

首诊医师对接诊患者应按要求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相关辅助检查,提出初步诊断和处理意见,并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02

对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03

若接诊患者病情复杂或涉及多学科疾病,应由上级医师或者科室负责人指导治疗和组织有关科室会诊。


04

在未确定转诊科室之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若已确定转诊科室,首诊科室或首诊医师应做好转科联系和病情介绍,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05

首诊医师开具的各种检查单,当班不能出结果者,应交给下班医师或与患者约定时间处理。


06

如果患者因病情特殊需要转外院治疗的,首诊医师要征得上级医师或者科室主任的同意,同时报医务办公室或者医院总值班。若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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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