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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人群流行特征,为进一步指导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做好防护,我们在前期防护指南基础上进行更新、增补,形成了《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

修定后的指南,由原来65类增加到85类,在重点场所和单位方面,增加了对码头、口岸、棋牌室(麻将馆)、游船(观光船)、剧场、文化馆、体育场馆、奶茶店、教育培训机构、临时安置点等10类场所和单位的防护要求,同时,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对所涉及的重点场所和单位进一步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闭环管理”,强化了健康监测、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清洁消毒和应急处置等措施要求。在重点人群方面,强化了机场保洁人员、境外和境内航班保洁人员、机场司机、机场公安辅警、机场装卸工人、一线市场监管人员、专业救援人员、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导游等10类重点人群的卫生防护要求,尤其是对境外航班和机场相关人员提出更加严格的防疫措施。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疫措施的落实,指导相关行业特别是一线职业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疫苗接种、消毒等防护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1年8月11日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1.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做好防控与消毒措施管 理,规范防护与消毒工作流程。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 转运、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进行新冠肺炎 相关知识的培训。

2.做好防护用品及消毒用品等物资储备,如防护服、口罩、 手套、手消毒剂等。

3.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 个人防护。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 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4.入口处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 检测、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正常者方可进入。

5.工作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 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 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 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 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6.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转运医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 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并有明显医疗 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

7.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使用后,应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 所内对车厢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应专车专用,不得运送其他 物品。

8.医疗废物转运箱运送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后,应就地对 其外表面消毒后再进行后续处理。

9.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对工作场所的物体表面及地面进 行清洁和消毒,并做好记录。

10.产生的垃圾、废气、废水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1.医疗废物转运箱内的医疗废物倒入处理系统的过程中, 近距离接触的工作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应穿戴工作服、一次 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 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12.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 传。

13.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 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 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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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疾病预防控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