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新医改视域下,各公立医院积极推进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改革,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改革不仅可以实现深化发展,且可以解决当前医院的各类医患问题。


  绩效考核改革是当前公立医院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内容,在改革过程中需要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目标进行制定。


  除此之外,绩效考核改革可以对职工的工作情况、工作态度进行核查,以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绩效工资分配,以考核公正性提高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医院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性作用,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也是对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的充分保障。


  由上述可知,在当前新医改视域下,医院绩效考核改革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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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改革的难点


  (一)缺乏对绩效管理的有效认识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部分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难点在于对绩效管理缺乏认知,虽然改革不断深化但由于存在认知误区,导致实际改革难以符合实际需求。


  当前部分地区的三级公立医院认为绩效考核就是一种约束,没有挖掘绩效考核的积极作用,且由于管理盲目、改革盲目,导致绩效考核较为随意。


  有些公立医院通过高福利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但大多数的工作人员仅仅因为利益,而不是从内心改变自己,这样的问题不利于公立医院实现可持续发展,且高福利还会导致医院运营中存在恶性竞争。


  (二)绩效指标的分层存在非合理性


  三级公立医院与现代企业的性质不同,其内部的人员构成较为复杂,且医院具有公益性,整体的服务范围广、规模大,因此在绩效考核改革中需要重视分层问题。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改革中,不可完全套用企业的改革模式,需要认识到医院的特殊性质,在绩效指标的分层中应结合医疗质量、科研教学、向高风险、关键岗位等指标综合考量。


  (三)科室之间的绩效管理存在非公平性


  就当前很多公立医院绩效管理的整体情况来看,公立医院绩效改革未能坚持公平性原则,导致绩效考核的质量的得不到有效保障。


  同时,部分公立医院的科室存在不协调现象,且职权存在明显的差异,使得绩效管理难以统一量化,阻碍了三级公立医院的发展。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部分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改革存在非公平性的问题,无法突出绩效指标的评价效果。


二、RBRVS绩效分配模式的应用


  (一)RBRVS含义


  RBRVS需要以资源消耗为基础,在评价中以相对价值为尺度,是当前公立医院常用的医师劳务费支付方法。


  (二)RBRVS项目及内容


  RBRVS项目的内容较多,医疗服务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中。


  (1)医务人员工作的时间及内容将会相应综合评价,且服务难度、技巧强度等内容均包含其中。


  (2)医疗项目开展过程中的成本费用需进行详细统计,包括水电、人员消耗、房租等问题。


  (3)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均为属于医疗意外成本,在评价过程中可以利用RBRV=(Tw)(1+RPC)(1+AST)公式进行计算,进而得出评价指标。在公式中,RPC为不同专科的相对医疗成本指数,而W代表医生劳动投入总量,AST为年金指数。该评价可以准确衡量出不同医疗资源的投入量。


  (三)具体应用内容


  以临床医师的奖金为例阐述RBRVS的具体应用,如该组医师的奖金包括门诊诊查、门诊执行、住院诊查和住院执行项目,奖金扣除为成本超出消耗的部分。


  各类执行奖主要源于医生执行医疗项目的诊治、手术等,而诊查主要来自于医师的接诊、判断,并结合“九不准”原则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剔除了药品及各项检查、化验类收入;成本超出所扣除为诊疗的额外消耗,且在诊治过程中不能直接获得补偿的各类费用,如不计价的耗材、办公用品、水电费、保洁费等各种耗费。


三、DRG实行的意义与作用


  DRG付费国家试点可以贯彻我国2017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切实维护参保人健康权益,DRG实行具体如以下几点。


  (一)促进规范医疗行为


  DRG可以改变传统的项目付费模式,转为按病组付费,解决当前部分医生医德缺失,为患者提供高额处方药的不合理医疗行为。


  在DRC付费国家试点模式下,医生可以自觉遵守医疗规范行为,积极寻求提质增效获取合理的收益,进而提高医院内医疗资源的利用率,避免出现医疗资源浪费的情况,实现在当前新医改视角下的创新发展。


  (二)医疗服务公开透明


  DRG分组可以进一步优化临床医疗行为,传统以项目收费的模式下,不同的治疗方式的选择相近或类同的病例的医疗费用无法进行对比。


  而在DRG收付费模式下,通过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行为,将同一组的病例分档,且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医疗费用比较,使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就可以通过医保获得透明的缴费平台,避免医疗服务出现漏洞问题而出现医疗纠纷现象,为提高三级公立医院服务质量奠定了基础。


  (三)提升百姓就医满意度


  实行DRG可以避免诊疗存在“水分”,防止"大处方”等问题的出现,为群众的医疗支出提供保障。


  同时,DRC的应用可以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在此基础上减少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概率,进而使百姓就医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DRG付费国家试点以助力健康中国建设为前提,实际工作开展中按照“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有序推进,未来还会不断完善相关标准,为医疗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四、新医改视域下的医院绩效考核改革发展


  (一)提高资源配置利用率


  新医改主要的目的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医院在此背景下必须整合资源建设,不断提升内部人力资源管理能力,进而优化绩效管理制度,为现代化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二)院长年薪绩效考核


  院长年薪是院长年度工作业绩的报酬,其年薪绩效考核根据实际医院院长履职情况和综合考核结果确定,结果可以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达到90分以上即评价为优秀,绩效评价在85-89分为良好,70-84分即为合格,70分以下则判定为不合格。


  院长的考核为优秀则全额发放年薪,考核不合格则仅发放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由根据全年考核分值直接拨付。


  由上述可知,评价指标需要进一步明确,并在此过程中以量化考核为基本原则,所有考核指标必须增加透明度,使以此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三)医院工资总额管理


  医院工资总额一般指医院所有在编、非编在岗医生(医技)、护理、行政后勤人员的基本工资、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及提租补贴等(院长的绩效年薪除外)。


  保安、保洁、临时用工(一年以内)和医院社会化管理等外聘人员的薪酬,不计入医院工资总额。


  在实际计算中,可以将调节系数进行变更,并执行情况适当调整,如按70分及格线为基准线进行调整,工资总额的额度确定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其他途径列支奖金与发放福利,只能在总额范围内发放工资及相关福利,避免违规现象的出现,加强公立医院的薪酬管理。


  (四)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由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四项一级指标构成,通过绩效考核,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实现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


  (五)强化医院绩效指标分层


  公立医院若想切实提高绩效考核改革的质量,必须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机制,在此过程中应强化医院绩效指标分层,结合各个科室的运营情况落实相关措施,提高改革的有效性。


  同时,绩效指标分层必须能够实现层层传递,使各个科室的医护人员认识到自身的重要作用,积极为医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从而为患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三级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改革中,要使每位医护人员都能够认同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改革也必须听取各个科室、部门人员的意见,进而提高指标分层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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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语


  公立医院根据现行的各项政策要求,通过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将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在此过程中需要对当前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并不断加强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绩效为作为“指挥棒”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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