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5地发布关于第七批国采最新消息


  近日,海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落实国家和省际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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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通知》,第七批国采预计于10月底前后印发实施方案,于11月底前后正式执行中选结果。海南省要求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做好中选药品挂网工作,通知相关医药生产企业做好备货准备。 


  同时,海南省医保局还确定了两个省际联盟集采的执行时间,分别是广东省际联盟西药、中成药、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计划于10月底前后完成待分配量确认,于11月底前后印发实施方案,12月底前后分批次执行中选结果;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四批(辽宁省牵头)集采和湖北中成药联盟集采(第二批),按照联盟统一步骤实施。 按照国家联采办此前通知,第七批国采中选结果将于2022年11月实施,具体执行日期以各地发布通知为准。 近段时间来,已经有多个省市发布了关于第七批国采的最新进展。 


  山西: 8月10日,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征询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山西省中选品种残缺规格供应意向的通知》。 《通知》决定,对山西省中选的3个品种的3个残缺规格开展价格联动工作(具体名单见文末附件),规定符合要求且有供应意向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每个品种的残缺规格确定1家供应企业。 企业具体规则参照三个条件:中选价格低的优先;中选价格相同,上年度在山西省平台采购量大的优先;对无申报价格的残缺规格,做流标处理,将按未中选产品联动全国最低价调整挂网价格,由医疗机构与企业议价采购。 根据《通知》,企业递交资料的时间为8月10日-8月17日。 


  内蒙古自治区: 8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做好落实第七批国家集采药品中选结果准备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第七批国采的几个具体时间点: 1.药品申报:8月9日至8月14日; 2.报送委托配送企业:8月29日-9月5日17:00前; 3.配送关系建立:9月6日-9月15日17:00前; 4.电子协议签订:9月16日。

 

  广东: 8月2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申报及配送关系维护工作的通知》,开展广东省平台第七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申报及配送关系维护工作。 具体时间点安排:中选产品申报:即日起至8月24日;配送关系维护:即日起至8月31日。 


  天津: 7月22日,天津发布《关于开展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信息维护及三方协议网上签订工作的通知》,开展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信息维护及三方协议网上签订工作。 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药品信息维护:7月25日12时至8月12日12时; 2.配送关系确认:8月8日12时至9月2日12时; 3.采购执行量公示:9月5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4.三方协议网上签订:9月12日12时至9月30日12时。 


  02 第八批国采,90个大品种满足国采条件


  第七批国采共有295家企业的488个产品参与投标,最终217家企业的327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60种药品采购成功。 同时,触发门槛调整为过评满4家,近段时间来,大批企业都在积极进行一致性评价工作。 从2018年11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审议通过至今,国家集采已近4年,除第六批为胰岛素专项采购外,前五批和第七批均以化药为采购重点。 如果第八批国采的主要采购品种仍然是化药,那么很可能仍会延续第七批国采相关规则。 根据“风云药谈”数据,截至9月23日,已经有90个产品过评满4家(具体名单见文末“附件”)。

 

  从具体品种来看,过评满10家及以上的品种有5个,除此之外,过评满8家以上的品种也已经有6个,随着时间的推移,过评的企业可能还会增加。 从以往几批化药国采的规则来看,全国参与,最多允许10家企业中选,4家及以上企业中选的品种采购周期为3年(1家或2家,1年;3家,2年;4家及以上,3年),4家及以上中选的共享约定采购量的80%(1家中选50%,2家中选60%,3家中选70%)。 过评企业持续增加,竞争也将越来越激烈。

 

  从具体的品种来看,根据“中国医疗保险”消息,在此前的国家集采中,抗生素不分级别,统一比普通品种减少约定采购量的10%。在第七批国采中,有4种抗生素的约定采购量在其他抗生素的基础上再降10%,即比普通品种减少20%。 第七批国采对这一设置的更加细分也体现了带量采购对临床用量的影响,挤出药价虚高水分的同时,适当地降低相关产品带量的比例,防止在实际使用中的滥用。 后续的国采是否还会继续沿用,目前尚不可知,但可以确定的是,国采已经不仅仅深刻影响了产品的销量,临床端也在发生大变化。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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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过评满4家的产品(截至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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